《养生主》二

  公文轩见右师而惊曰:“是何人也?恶乎介也?天与,其人与?”曰:“天也,非人也。天之生是使独也,人之貌有与也。以是知其天也,非人也”。泽雉十步一啄,百步一饮,不蕲畜乎樊中。神虽王,不善也。

  老聃死,秦失吊之,三号而出。弟子曰:“非夫子之友邪?”曰:“然”。“然则吊焉若此,可乎?”曰:“然。始也吾以为其人也,而今非也。向吾入而吊焉,有老者哭之,如哭其子;少者哭之,如哭其母。彼其所以会之,必有不蕲言而言,不蕲哭而哭者。是遁天倍情,忘其所受,古者谓之遁天之刑。适来,夫子时也;适去,夫子顺也。安时而处顺,哀乐不能入也,古者谓是帝之县解。”

  指穷于为蕲,火传也,不知其尽也。


译文

  公文轩见到右师大吃一惊,说:“这是什么人?怎么只有一只脚呢?是天生只有一只脚,还是人为地失去一只脚呢?”右师说:“天生成的,不是人为的。老天爷生就了我这样一付形体让我只有一只脚,人的外观完全是上天所赋与的。所以知道是天生的,不是人为的。”
沼泽边的野鸡走上十步才能啄到一口食物,走上百步才能喝到一口水,可是它丝毫也不会祈求畜养在笼子里。生活在樊笼里虽然不必费力寻食,但精力即使十分旺盛,那也是很不快意的。

  老聃死了,他的朋友秦失去吊丧,大哭几声便离开了。老聃的弟子问道:“你不是我们老师的朋友吗?”秦失说:“是的。”弟子们又问:“那么吊唁朋友像这样,行吗?”秦失说:“行。原来我认为你们跟随老师多年都是超脱物外的人了,现在看来并不是这样的。刚才我进入灵房去吊唁,有老年人在哭他,像做父母的哭自己的孩子;有年轻人在哭他,像做孩子的哭自己的父母。他们之所以会聚在这里,一定有人本不想说什么却情不自禁地诉说了什么,本不想哭泣却情不自禁地痛哭起来。如此喜生恶死是违反常理、背弃真情的,他们都忘掉了人是禀承于自然、受命于天的道理,古时候人们称这种作法就叫做背离自然的过失。偶然来到世上,你们的老师他应时而生;偶然离开人世,你们的老师他顺依而死。安于天理和常分,顺从自然和变化,哀伤和欢乐便都不能进入心怀,古时候人们称这样做就叫做自然的解脱,好像解除倒悬之苦似的。”

  取光照物的烛薪终会燃尽,而火种却传续下来,永远不会熄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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